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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注册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2-30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今天小编就跟广大创业者朋友说说这个问题,如果您有恰巧有同样的问题,那就一起往下文看吧!如果您想了解的是公司经营和注册的其他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为您解答!

        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
        2、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高,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

        二、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记名方式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三、公司的设立方式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方式设立,也可以募集方式设立。

        四、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的规定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数下限的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转让较为自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两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
        2、两种公司股东都只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负责,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3、就股东权力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4、从资本募集方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质。
        5、从筹资工具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是股票及债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筹资并不采取股票债券形式,而是内部认购。

        通过以上小编的介绍,相信您一定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以上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相关的帮助,欢迎咨询我们,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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