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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重大影响系列之——公司出资期限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25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施行。本文将分系列将新公司法的重大修订要点、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应对之道进行总结分享。

        01、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
        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的缴纳制度从认缴制改为限期实缴制。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要求全体股东自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设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然适用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后的五年内缴足。

        对于新法实施前设立的存量公司,《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制度”),制定了“三+五”的过渡期:

        公司出资期限在2032年6月30日前(即新公司法实施后五年)的,可以不用调整出资期限;

        公司出资期限超过2032年6月30日的:如为有限责任公司,则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即新公司实施后三年内调整完毕)将出资期限调整至2032年6月30日以前,并如期完成实缴出资;如为股份有限公司,则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此外,征求意见稿将出资期限30年以上、出资数额10亿元的公司纳入是否属于异常的研判范围,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意,要求其6个月内进行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应当调整至合理范围。

        02、应对策略
        对于2024年7月1日后新设的企业,小龙可以协助企业根据其经营规模合理设定注册资本、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为公司及股东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利用全国服务网点完成全国企业设立的工商、税务登记。

        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的存量企业,企业应对尽快自查企业的注册资金认缴、实缴情况、出资期限,结合企业自身经营需求采取调整出资期限、完成实缴出资、减少注册资本、转让股权甚至是注销企业等措施,确保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规模既符合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且符合新公司法的相关要求,避免对公司的法人、董监高以及股东造成不利的法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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